《河北省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2020年度土壤環境自行監測工作方案》(冀環土壤函〔2020〕327號)要求:2020年8月底前,列入“2019年度河北省重點排污單位名錄”的土壤污染重點監管單位,以及列入各市“土壤污染重點監管企業名錄”的企業,按照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初步采樣調查有關技術規定完成土壤環境自行監測任務,監測結果納入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工作成果。滄州臨港赫基化工有限公司地塊被列入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初步采樣調查地塊名單(重點監管單位)中,需要按照全省重點行業企業用地調查初步采樣調查有關技術規定完成土壤環境自行監測任務。2020年5月,天河(保定)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地塊委托河北旭霖環保科技有限公司開展企業用地的土壤環境自行監測工作;2020年6月2日,保定市生態環境局組織專家在保定市召開天河(保定)環境工程有限公司地塊土壤環境自行監測工作方案專家審核會,方案通過后,于2020年8月13日進場采樣,采樣時間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15日,檢測時間2020年8月13日-2020年8月28日。目前監測報告已經完成,特予以公示。
詳見 2020年土壤檢測報告